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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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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平公開方式辦理補助資訊公告專區

申請補助者應自行確認是否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
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並注意本法第14條相關限制之規定。另為本法第14條第2項規定
之補助行為前,應主動向機關據實表明身分關係,並填復「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
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予機關。
違反前述規定者,依本法第18條規定處罰。
補助項目 補助法令 申請期間 資格條件 審查方式 個別受補
助者金額
上  限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

審查權限

(中央/地方)

OO補助範例 農業部主管計畫補助基準

0年0月0日起至0年0月0日止

學術研究單位、農民、民間團體

詳見連結https://...

補助以不超過1/2為原則,最高補助上限為 50 萬元。 0萬元 中央及地方均有實質審查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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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關係揭露表 雜湊值驗證 身分關係揭露表_19617_26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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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關係揭露表_19617_6010.odt
格式:odt 檔案大小:15 KB 下載次數:175
最後更新日期202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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