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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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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安全宣導-電梯設備安全小叮嚀

1. 電梯設備要測試 安心搭乘又便利
2. 電梯求救要齊全 緊急救助需演練
3. 監視設備不能少 助人助己保護好
4. 宣導火警、水災、地震、停電時,勿搭乘電梯才安全
5. 搭乘電梯內部不跳、不搖、不叫囂、不嬉鬧,安全維護第一要務
6. 切勿亂壓電梯樓層按鈕、不隨意啟動緊急求救設備
7. 電梯乘坐人數應注意電梯容量規格
8. 乘坐電梯發現有高低落差、異聲、抵達指定樓層不開門等情形,暫時勿出入電梯,並應通知管理維護單位檢修
9. 搭乘電梯時,雙手勿貼靠門板以預防手部夾傷
10.應等電梯確定抵達該樓層,等電梯門開啟確定電梯平臺定位後再進出
11.電梯失速下墜時,如果有把手,一手緊握把手,背貼電梯牆壁,把背弓起來,及彎曲膝蓋可降低衝擊力
12.遇到停電或電梯故障時,可以按緊急按鈕或撥打手機通知機關安全人員及維修人員救援,如電梯外有人時,可間歇性大聲呼喊以保持體力等待救援
13.地震、火災或淹水過後,應先關閉電源,請電梯廠商先確認電梯正常後,方可開啟電梯運作
14.電梯每半年至一年需做一次斷電測試,檢測剎車來令片與剎車鼓間距有無調緊,並查明有無確時執行和紀錄
15.勿在電梯內吸菸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
最後更新日期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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