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七股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謝姓技工負責七股區路燈設計及維修業務,3年前獲報樹林里路燈故障不亮,現勘時竟稱該路燈為私人所有,須收取維修費500元,民眾不疑有他交付500元,謝被涉貪汙罪嫌起訴。「我錯了」,他表示,隔天就把錢返還,請求法官從輕量刑。
據調查,謝已退休,在照顧年事已高父母。謝今上午在法院審理時認罪,「我錯了!不應該貪小便宜」。他指出,會勘隔天就把500元,返還住戶了。
檢方起訴,謝是七股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技工,具有法定職務權限公務員,負責七股區路燈設計及維修業務。2020年5月11日晚間7時許,民眾通報樹林里看坪路段路燈故障不亮,隔天下午4時許趁現場勘查故障的機會,竟向在場李姓住戶佯稱,該路燈為私人所有,須收取維修費用500元,李則交付500元現金給謝。
台南市調查處接獲檢舉,查出該路燈是公有路燈,屬工務局公園管理科管轄範圍,且為開口契約,仍在保固期限內。檢方依涉貪汙罪中利用職務之便詐領財物罪嫌起訴。
謝的律師說,謝所犯刑度最低7年,檢方也依貪汙治罪條例中自動繳交所得等請求減刑。律師說,謝犯罪所得僅500元,收取後隔天也返還住戶,可見當時已有悔意,認有情輕法重的情形,請求法官依59條再減輕其刑。律師也說,謝於審理時多次坦承認罪,願繳交公益金,請求法官給予緩刑機會。
檢方表示,謝於犯後坦承犯行,且收取財物僅金額500元,請法官給予減刑外,是否緩刑,則尊重法官裁決。至於全案定於1月16日宣判。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