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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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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管理處加強宣導同仁恪遵 「農田水利事業人員廉政倫理規範」

發布日期:2024-01-30 發布單位:高雄管理處-輔導室

      農田水利署高雄管理處適值新年度的開始,於113年1月12日發函所屬各組室及各工作站,加強宣導同仁恪遵「農田水利事業人員廉政倫理規範」,函中依據前述規範特別條列三要點敦促同仁遵守,以正官箴:

一、不得要求、期約或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及飲宴應酬,如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規範所載但書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其長官及知會輔導室。

二、如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規範相關規定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管理處同仁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三、管理處同仁出席演講、座談、研習及評審(選)等活動或者支領稿費者,如屬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籌辦或邀請,應先簽報其長官核准及知會輔導室登錄後始得參與或支領。

最後更新日期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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