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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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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宣導-交大警員三度輕罰無照駕駛 檢方依貪污罪起訴


桃園市政府交通警察大隊曾姓警員,2022年間,三度在中壢區攔下違規駕駛人後,雖發現駕駛人有無照駕駛等違規行為,卻只開立「不按遵行方向行駛」、「在禁止臨停處停車」等罰單,致3名駕駛人獲得不法利益2萬4600元,桃園地檢署偵結,已因曾姓警員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將他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2022年2月27日、3月29日,曾姓警員二度在中壢區攔查違規汽車,2名汽車駕駛人雖駕駛執照已吊銷、註銷仍駕駛汽車,卻只因「在禁止臨停處停車」被開罰;同年8月14日,曾姓警員攔查1輛機車,駕駛人同樣駕駛執照已吊銷、註銷仍駕駛機車,還爭道行駛,曾姓警員卻僅開立「不按遵行方向行駛」罰單,只裁罰900元。
曾姓警員被檢舉後,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中壢警分局調查後,移送桃檢偵辦;檢方表示,曾姓警員明知警察機關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行為者,應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與處理細則舉發,竟基於圖利駕駛人減免裁罰而開立不實裁罰的公文書,足生損害於桃市警局、桃市交通事件裁決處對於交通違規管理的正確性,偵結後,已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將曾姓警員提起公訴。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最後更新日期202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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