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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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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宣導-高雄3連霸里長暗槓300罐敬老禮品 貪污罪判刑

 

高雄市岡山區平安里里長劉登榮,被控侵占台電委託發放的300罐總價值2萬3400元,膠原蛋白等重陽節敬老禮品,遭橋頭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並應支付公庫30萬元。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劉登榮於2010年12月25日至2022年12月24日間,擔任高雄縣市合併後第1屆至第3屆岡山區平安里之里長。高雄市岡山區公所因獲台電補助促協金,辦理重陽節敬老禮品發放,部分禮品以兌換券向岡山店家兌換「無糖葡萄糖胺加龜鹿四珍飲」、「新雙效膠原蛋白飲」及「喝的葉黃素飲品」各1罐。

里幹事以「平安里里長劉登榮」名義發布通告,通知具有領取資格里民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4日間,前往平安里辦公處領取禮盒,劉登榮卻將其中「葡萄糖胺飲禮盒」100盒所附兌換券共100張抽出,未併放在禮盒內發放予里民,同年12月11日劉再持兌換券100張,向店家兌換總計300罐,總價值2萬3400元飲品。

被告於偵查中自白,並自動繳交犯罪所得,橋頭地院審理,考量被告於案發前擔任3屆平安里里長,認其執行職務無重大差池而堪獲里民信賴,及其本案所致危害尚非重大難以挽回,依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並應支付公庫30萬元。褫奪公權2年,扣案之犯罪所得2萬3400元沒收。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最後更新日期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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