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宣導-收回扣做公關、補貼考績差同事 林園工業區前主任貪污被判刑
據了解,2018年間,黃男擔任林園工業區服務中心主任,5年任期間,負責發包廠區綠化、景觀改善等工程招標案時,涉嫌指示屬下浮報價格,再向廠商索取回扣,總計獲取不法利益38萬元。
不過,此錢是廠商購買冰箱、冷氣、熱水器等用品給黃折抵,或用他名義贈送民代成立辦公室的花籃做公關,甚至有上萬現金賄款,依慣例用於補貼考績乙等的員工,共涉嫌貪瀆、背信等14罪,被高雄地檢署提起公訴。
高雄地院認定黃觸犯貪瀆9罪、背信5罪,併處執行14年徒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卻認定他犯貪瀆13罪、背信1罪,併處執行刑14年6月,他不服上訴最高法院後,其中3件貪瀆罪撤銷發回,其餘均定讞,併執行刑5年多,已在監服刑。
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上午宣判,就黃觸犯的貪瀆3罪,分別判處徒刑2年7月、5年7月和5年8月,但未併處執行刑,仍可上訴。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