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署高雄管理處依勞動基準法第83條:「為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提高工作效率,事業單位應舉辦勞資會議。」之規定於113年9月20日舉辦第一屆第12次勞資會議。
依勞資會議實施辦法規定會議係由勞資雙方代表輪流主持,本次會議輪由高雄管理處勞方代表戴麗貞小姐主持,會議中勞資雙方針對相關議題充分討論,與會資方代表高雄管理處高志賢副處長等亦針對議題給予完整說明並善意回應。
本次勞資會議適逢第一屆勞方代表任期屆滿前夕,依勞資會議實施辦法規定應由全體適用勞基法員工選出第二屆勞方代表,高雄管理處承辦單位於會中表示,第二屆勞方代表選舉預定在管理處雲端行政資訊系統,於113年10月1日公告及 113年10月14日至113年10月16日進行投票,並按單一性別勞工得票數依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六條第1款規定選出代表後公告選舉結果。
▲圖 資方代表高雄管理處高志賢副處長等亦針對議題給予完整說明並善意回應。
▲圖 會議由高雄管理處勞方及資方代表與會,業務承辦單位進行業務報告。